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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值暑期旅游高峰期,针对近期处理旅游投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烟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提醒广大游客,出游前一定要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出现权益受损可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旅游结束后可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旅游投诉的时效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之内。
\r\n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是旅行社提供具体服务的参照和旅游者维权的凭证。此外,微信、qq或邮箱等电子数据符合规定的,也可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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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或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的,游客要依法理性维权,切不可采取“擅自离团”“拒绝登机”等过激行为。权益受损的可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旅游结束后可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旅游投诉的时效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