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信用东营>>风险提示
随着家用轿车的普及,全市有关交通工具类消费投诉持续增长,且成为了目前消费投诉的重点领域,2015年只有142件,2018年增长到749件,仅今年第一季度就有246件,其中有关交通工具的投诉与服务类中有关交通工具修理服务的投诉占总消费投诉量的37.2%,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包括经营者不按约定时间交付车辆、在购车合同条款中设置“潜规则”、不按约定退还订(押)金、不更换原厂配件、故障维修拖延时间等。
\r\n从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根据全市汽车销售领域消费维权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东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19年第1号消费警示——谨防汽车消费(购车、用车、修车)四大陷阱:
\r\n(一)谨防4S店违约不承担责任。部分经销商肆意解释合同,不按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消费者交付汽车,消费者要求退还定金,却被拒绝。如合同明确为20日的,解释为20个工作日,而不在合同中载明。
\r\n(二)谨防4S店隐瞒重要事实。如质损车擅自修理后,直接当新车销售而不明示;车辆合格证抵押后不随车交付而不明示,影响上牌。
\r\n(三)谨防4S店降低售后服务标准。如对原本属于包修、包换的免费维修服务,千方百计地解释为收费服务。
\r\n(四)谨防4S店涉嫌虚假宣传。如宣传能零利息办理贷款购车,待消费者订车后,以消费者的各种因素不好办理为借口,无法兑现。
\r\n为此,东营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汽车消费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r\n(一)选择信誉好的经销商。购车应选择售后服务网点多、信誉好、规模大的销售企业。
\r\n(二)订好书面购车合同。在合同中写明车辆种类(配置、颜色)、购车金额(含订金或定金支付方式、支付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与承诺。
\r\n(三)做好调查摸底,不轻信广告宣传。俗话说“货比三家不吃亏”,不轻信一些代购商的广告宣传。
\r\n(四)做好提车检查。提车前要仔细检查车况是否与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五)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材料。如果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投诉举报。
\r\n记者提醒广大车主朋友,在购买汽车或汽车修理过程中,要留存好相关证据及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r\n\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