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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法院发布的因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财产不实被拘留人员名单

来源 :荣成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10-26 11:1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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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衍华,男,46岁,住址为崖头街道道北刘家村。需将不当得利5万元返还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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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华波,男,51岁,住址为成山镇大石家泊村。需支付申请执行人交通事故赔偿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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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向阳,男,48岁,住址为崖头街道黎明村。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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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彩兰,女,50岁,住址为成山镇卧龙村。需支付申请执行人担保追偿款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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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明,男,55岁,住址为人和镇邵家山村。需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1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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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元兴,男,35岁,住址为斥山街道盛家村。需支付申请执行人追偿款1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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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延洪,男54岁,住址为斥山街道范家村。需支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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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维阳,男51岁,住址为虎山镇梁家村1017号。需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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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传广,男53岁,住址为成山镇成山二村。需支付申请执行人借款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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