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举措促合力 拓宽维度抓落实\r\n\r\n临沂税务深入落实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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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5-0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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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完善制度内容,升级惩戒措施,开启税收失信惩戒新征程。临沂税务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主动作为,全方位、多维度深入贯彻落实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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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把握精髓,强化学习,落实办法有深度。新办法下发后,迅速将有关文件予以转发,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定,结合政策解读,对照旧版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深刻认识新办法的制发背景,准确把握案件公布标准、内容、途径、修复机制及惩戒措施等规定,全力做好新办法与旧规定的无缝衔接。特别是对走逃(失联)案件公布管理,仔细区分筛选,确保案件信息公布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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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配强力量,明确职责,落实办法有力度。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关于规范稽查机构运转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了市局稽查局、跨区域稽查局及各县区税务局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及联合惩戒工作职责和流程,安排专人专岗负责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及联合惩戒有关工作事项,确定工作AB角,明确岗责分工,确保工作连续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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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主动协调,形成合力,落实办法有高度。积极落实上级要求,围绕联合惩戒内容,主动与联合惩戒成员单位沟通协调,争取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及配合部门支持,配合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传递、核对等工作,研究完善联合惩戒制度新思路新方法,共同推动联合惩戒措施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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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注重宣传,扩大范围,落实办法有广度。新办法公布后,在办税服务大厅等纳税人较为集中区域摆放宣传展板,让纳税人通过图文并茂方式全面了解新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第28个税收宣传月等系列活动,联合纳服、办公室等部门,组织宣传员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彩页,接受社会公众咨询,让社会公众更全面、更细致地了解认识新办法,营造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良好诚信纳税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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