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治“老赖”出高招,各级法院联手人保财险\r\n
来源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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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1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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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官司赢不来钱,谁摊上这事谁窝火。山东整治“老赖”再出高招!9月1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在济南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的就是运用好“人民法院+人民保险”全面合作的新机制,在全省范围内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的“沉疴”,维护好法律尊严,惩罚“老赖”的同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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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傅国庆在协议签订会上介绍,“人民法院+人民保险”全面合作的新机制,主要是指人民法院综合引入诉讼保全责任险和执行救助保险两个险种,形成破解执行难组合拳。其中,诉讼保全责任险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助力源头解决执行难;执行救助保险为困难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金,助力托底解决执行难。这两个保险险种,是效益型和公益型的结合,都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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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诉讼保全责任险对于打官司的人来说,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呢?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总经理徐斌告诉记者,原告在诉讼时为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被告转移财产,通常希望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但法院为防止该原告申请错误,会要求原告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依法承担其申请错误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介入后,该原告只需花少量的钱购买一份诉讼保全责任险即可。法院审理案件中一旦认定该原告申请错误,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根据保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负责赔偿或先行垫付,继而实现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作用。徐彬说:“据介绍,目前山东‘执行不能’案件约占全部执行案件的40%左右,主要是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导致的,这让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失去了保障。‘保全+救助’的保险执行机制启动后,诉讼保全责任险中的部分效益将转化为执行救助保险,补充到司法救助中去,实现一定程度的司法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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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人民法院+人民保险”的全面合作借助了新科技。如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推动开发了电子保函业务系统,用于诉讼保全责任险环节,实现法院立案保全系统与保险公司承保系统的连通对接。当事人在法院立案的同时即可在线申请财产保全,实时缴费生成电子保函,实现“立保同步”,及时冻结被告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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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不但能及时冻结“老赖”的财产,防止“老赖”转移资产,减少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还能在“老赖”无执行能力时,得到一定的司法救助,让受害人心中更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