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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潍坊银监分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r\n\r\n

来源 :山东银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12-25 09:37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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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潍坊分局根据银监会、省局相关制度办法,制定了《潍坊银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规程》,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舆情和敏感问题应对工作机制及相关监督保障机制等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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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潍坊分局积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根据潍坊市政府《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等制度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联动监管意见书》、《潍坊银监分局上线应用“潍坊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操作规程》、《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文件的通知》、《潍坊银监分局关于贯彻落实潍坊市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工作要求的通知》等制度文件。一是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了联合惩戒操作流程。每月按时汇总辖区银行机构对惩戒对象(法人、自然人)的惩戒执行结果表,并上传至“潍坊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在机构设立、高官任职等市场准入工作中,应用工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系统进行查询。二是督促辖区银行机构做好联合惩戒工作。辖区银行机构对家法人(公司)和个人执行了联合惩戒,惩戒措施主要为限制融资,不再新增授信,禁止提供担保等以及停用名下信用卡等。借款人孙某在辖区某农商银行贷款19.8万元到期后形成不良,该行曾多次上门催收,但孙某以暂时经济困难为由一拖再拖,该行便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2017年4月,孙某因外出乘坐飞机受阻,感到寸步难行,便主动到该行商谈还款事宜并立即归还贷款本金13万元,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也已达成还款协议,商定于12月前归还全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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