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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银监局主动对接司法部门推进解决银行业执行难问题

来源 :山东银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3-27 18:46 打印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山东列入解决执行难重点推进省份,计划2017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7年银监会工作会议也明确要求“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司法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大涉银行债权案件的执行力度”。山东银监局稳抓有利契机,主动加强对接协作,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展开一系列联动部署,山东银监局主要负责同志率队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作商谈,积极推进解决辖内银行业执行难问题,有效化解不良资产,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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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协作配合,联合构建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山东银监局与省法院加强协作,联合部署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参加省法院网络查控会议,组织专门座谈沟通了解各类银行机构实际情况,分步骤地推进接入和系统运行。督促银行机构加强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软、硬件维护,依法协助法院开展网络查询、冻结工作,确保办理结果反馈及时、准确。目前,辖内所有城商行、农商行和大部分村镇银行共计216家法人机构已接入全国“总对总”平台;山东省法院已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4522亿元,有效提升了执行财产的查控效率,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建设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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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监管引导,有效发挥银行主动性。适时向银行机构传导银监会和法院相关信用诚信体系建设要求。积极收集整理各类金融案件线索,督促银行机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迅速采取保全措施,严防金融欺诈和逃废债等行为。督促银行机构密切关注省法院积案清理进度,加强与当地法院沟通,及时反映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有效保护金融债权,减少损失。前期,省银行业协会组织各会员单位开展了银行业执行积案清理专项活动,涉及金融案件2829件,涉及案件标的额16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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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贯彻联合惩戒要求,共同促进诚信体系建设。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等部门联合转发了一系列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了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强化协同监管,有效实施针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措施,限制失信主体任职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失信信息作为机构设立时的审慎性参考。鼓励和支持银行机构与法院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督促银行机构在融资信贷等金融服务领域,将信用信息作为授信决策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参考因素。推动法院与监管部门、银行间失信信息、网络执行信息共享,促进法院、监管部门、银行三方在查控执行、联合惩戒、防控风险等工作中实现互动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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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建设,争取尽快实现辖内法人机构的全面对接;有效发挥银行机构积极主动性及银行业协会维权职能,巩固银行业与法院的交流合作机制,积极争取银行业案件审理和执行;总结银行业配合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经验,共同研究同质同类案件执行中的困难问题,探索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积极维护银行机构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