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对两名拒服兵役人员实行联合惩戒\r\n
来源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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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2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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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及军动〔2018〕238号关于《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利津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研究。对在2018年度征兵工作中逃避服兵役的左京飞、牟鲁营两人做出处理决定。并将其个人信息纳入“利津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利津县公安局、教育局、人社局、融媒体中心、大数据服务中心、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及相关乡镇等部门予以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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