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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14号),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逐步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现结合我市实际,东营银监分局代起草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本实施意见于2018年12月18日经第8-3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一、起草背景
2017年,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14号),文件要求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落实意见,切实加大普惠金融发展的推进力度。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由我局牵头制定东营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细则,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深改组会议研究审议。因此,我们组织起草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办等16个相关部门、单位征求了意见,修改后提请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形成了提交今天会议的讨论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八个部分:一是建立健全多元化广覆盖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主要包括:优化完善银行业市场体系,规范发展各类新型机构,稳步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多形式的保险保障体系,规范发展“互联网+”普惠金融等内容。二是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能。主要包括: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提升保险服务的普惠功能,改善民生金融服务等内容。三是全力推进金融扶贫工作。主要包括:加大金融扶贫资金投入,精准聚焦扶贫重点领域,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等内容。四是完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优化农村支付环境,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构建专业化金融服务中介体系等内容。五是健全普惠金融政策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主要包括:强化发展普惠金融的政策激励,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严密防控金融风险等内容。六是发挥中央金融监管与地方金融监管的政策合力。主要包括:发挥货币政策引导作用,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加强政策措施协调配合等内容。七是构筑普惠金融教育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主要包括: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力度,培育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八是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加强组织保障,实施专项工程,探索推动普惠金融监测统计体系建设,强化政策监督落实等内容。
三、有关说明
该文件创新之处:
1.在建立完善多形式的保险保障体系中增加了关于发挥农村基层机构的作用,鼓励农业保险业务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以及鼓励保险机构运用互联网技术办理保险承保和理赔等业务的要求措施。
2.在规范发展“互联网+”普惠金融部分中增加了:关于鼓励电商、物流等企业搭建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实施“互联网金融+信用三农”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与网络支付机构,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支付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与各类金融机构等开展合作,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等措施要求。
3.提出搭建东营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提供融资、咨询、政策支撑等一站式服务的措施要求。
4.明确切实加大小微贷款投放力度,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完成“两增两控”监管要求,其中: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小微贷款,同比增速要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小微贷款户数要高于上年同期户数水平;控制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东营辖内分支机构,需完成上级行下达的小微贷款信贷计划,保持小微信贷持续增长。农发行、城商行分支机构要保持小微贷款持续增长。2018年-2020年三年间,法人银行机构小微贷款年平均增速应不低于15%。
5.明确对于精准扶贫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