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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发〔20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12〕3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着力点,以解决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竞争能力,为加快实施黄蓝国家战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建成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质量强市战略取得显著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一)产品质量。到2020年,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节能环保性能大幅提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产品质量发展环境显著优化,工作格局更加完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公共服务平台日趋完备。主导产业质量优势明显,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培育和争创一批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建成一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国家级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50%,主要农产品、重点食品等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制造业主要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1.制造业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在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新材料产业、石油石化产业、海洋开发和装备制造产业等领域参与制(修)订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企业联盟标准工作实现较大突破,主要产品质量技术指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合格率居全国领先水平。
2.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稳定良好。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发挥保障作用,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在骨干食品企业中推行食品安全领域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培养树立全市食品标杆企业8家,被列为省重点食品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扶持发展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0家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42%以上,主要地产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状况稳定提升。加强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日常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药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工程质量。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大中型工程项目及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稳定在100%,其他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工程质量安全零事故,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1.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保持稳中有升,建筑、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市政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竣工工程质量安全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坚决遏制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大中型工程项目及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新开工受监工程覆盖率达到100%,工程质量备案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2.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节能标准,新开工建筑工程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
(三)服务质量。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普遍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
到2015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1.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商务服务、服务外包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实施GB炖T19004服务质量标准,认定一批生产性服务示范区、生产服务功能企业。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参与制(修)订地方标准5项以上。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2.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社区服务、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全面开展服务业国家标准贯标、达标活动,建立健全结构合理、层次清晰、适应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标准体系,质量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省级服务品牌总量较2011年实现25%以上的增幅,争创中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以上,建成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1个。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更加明显,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1.严格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要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切实降低质量风险和质量损失。倡导大中型企业率先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完善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关键岗位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
2.促进企业质量发展能力提升。一是引导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引导大中型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广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六西格玛等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风险分析、计量检测把关、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小组等活动。引导中小型企业学习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完善质量管理措施,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质量监管部门适时组织和指导企业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改进、风险分析等活动。二是促进企业加快质量技术创新。鼓励和扶持企业应用高新技术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三是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和省(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等优势企业发挥引领作用,推动行业骨干企业成为国际标准的主要参与者,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在质量人才、生产技术、工艺装备、管理方法、实验室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夯实企业发展基础,提升质量竞争力,逐步向专、精、特方向的品牌效益型企业转变。四是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采用ISO26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推动企业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和自然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二)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围绕产业升级和保障质量安全,加大重点产品及设备、重点工程项目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支持企业集中力量攻克重大共性关键质量技术问题,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实验及生产过程控制,提升可靠性水平,促进产品质量、工程装备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
2.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推进服务业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在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银行保险、商贸流通、旅游住宿、医疗卫生、邮政通讯、人力资源服务、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根据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不同特点,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实施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鼓励建立和规范第三方顾客满意度测评机构,加强服务质量的顾客满意度测评,促进服务业质量满意度提升。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品牌建设,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
3.实施质量对比提升工程。以品牌企业为重点,设立比对标杆企业;以省(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为重点,设立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比照国际、国内先进企业水平,分行业分层次广泛开展重点企业和产品的过程质量和管理绩效对比。
4.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围绕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模式,在电力、化工、建材、机械、印染、食品、造纸等行业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建立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能源计量监测体系,严格执行清洁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低碳产品标识、能效标识、再生产品标识与低碳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生产许可管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清洁生产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实施产业集群质量提升工程。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加大人才、财政、技术、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和质量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支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制定高水平的联盟标准,延伸产业链;选择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区域品牌,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提升区域形象,增强质量竞争力和县域经济竞争力。
(三)推进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
1.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按照国家品牌建设标准体系和品牌价值评价制度要求,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支持企业依托技术标准开拓海外市场,实施品牌经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鼓励商标国际注册,扩大品牌的域外知名度。继续做好驰名商标的申请和保护,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争创和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注册、规范使用和管理保护,进一步做好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等培育工作,注重培育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建筑业等非工业领域品牌。完善品牌奖励机制,以质量提升与品牌奖励为基础,以专项奖励资金为引导,加大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争创力度。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完善企业自我保护、行业联合保护、司法行政保护的品牌保护机制。对品牌企业在人才引进、财政扶持、项目申请、融资服务、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2.加快推进标准化战略。建立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基本建成覆盖一二三产业、与国际标准相协调的标准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食品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完善标准体系。建立完善种养殖、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农业标准体系。抓好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科技信息、商务服务、交通运输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房地产业、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标准制定,完善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体系。积极推动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大力开展联盟标准的制订和推广工作,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产业集群,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强化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公共检验监测体系、科学监管机制、质量风险预警机制建设。严格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快建立和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程质量安全日常防控、舆情监测、隐患排查、风险评估、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发布等制度和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防范和有效处置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2.加快技术能力建设。围绕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打造高水平的质量公共服务平台,配套建设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计量检测中心和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提升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科技攻关、产品研发、标准研究、技术服务、产业质量状况分析、人才培养于一体的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夯实检验检测、标准信息、认证认可、计量测试等质量技术基础,健全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支持能源计量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检测平台。
3.推进质量诚信建设。建立包含顾客投诉、第三方评价等内容的信用资源互通共享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地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评价工作,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质量氛围。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不断增强行业自律能力。
4.开展质量评价工作。以建立和实施质量状况调查制度为基础,利用产品质量动态管理系统,研究建立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统计指标体系。运用检验检测、质量竞争力指数等手段和方法,客观反映全市实体质量的变化情况,定期形成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并向社会发布。
5.加强质量教育。选择基础条件好的企业、科研院校、质检机构等建立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加大其硬件和软件配套资金支持。在中小学中开展质量教育,普及质量知识;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设立质量管理相关专业,培养质量专业人才。建立和规范企业质量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培训,大规模培养掌握工艺操作技巧的熟练工人,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重点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建设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质量管理者代表及质量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定向培训,培养首席质量官和质量管理人才,推动行业质量发展。
(五)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1.建设先进质量文化。进一步倡导“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强化“质量兴则城市兴、质量强则城市强”的理念,使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成为公民行为准则。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宣传普及质量基础知识、质量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及质量文化建设典型,做好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工作,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2.推进质量信息化建设。依托现代网络资源,加强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提升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的效能,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3.加强质量工作交流合作。积极参加或组织国际、国内质量活动,交流质量管理和技术成果,引进国外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和高端人才,提高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东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工作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行业规划,加强质量政策引导,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建设质量强市,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将推动质量强市、县(区)建设及政府质量奖励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在政府采购等领域,对质量优良的产品,实行政府优先采购等支持政策,抵制行业恶性竞争。
(三)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质量安全工作和质量发展纳入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专项督查内容。对质量安全管理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要严肃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
附件:东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略)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