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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正式实施

来源 :中宏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12-26 09:48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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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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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多个地方陆续出台相关文件,以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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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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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约50万,这些儿童普遍存在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相对比较低、很难得到有效监护、部分孩子存在心理问题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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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信用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存在恶意弃养情形或者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资金、物资或服务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明确对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而拒不抚养的父母,民政部门可依法追索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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