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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设定物管“红黑名单”

来源 :番禺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5-23 14:58 打印

广州市将通过业主微信投票打分\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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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信物管将被取消前期物业管理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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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广州市将印发实施《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小区物业公司实行“红名单”“黑名单”信用管理制度。业主微信投票打分的结果,将成为评判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物管企业,将被取消广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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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办法》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来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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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规划、交通、城市管理、工商、质监、安全监管、税务、水务、园林、环境保护、卫生防疫、人民防空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处理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行为,协助市、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市工商管理局应当与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工商基本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健全会员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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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其中,严重失信行为包括: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规定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有围标串标行为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被法院列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按照国家、省颁布的物业服务企业“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规范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红名单”“黑名单”的产生和发布,实施相应的联合奖惩措施,并建立健全“红名单”“黑名单”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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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满意度,是指单个住宅小区内业主对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调查问卷打分的算术平均分。住宅小区建立了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基础数据库后,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电子投票系统向业主的微信发送服务质量调查问卷,发送调查问卷数量不少于该小区业主总人数的50%。业主可以通过关注并绑定“广州物业管理”微信公众号接收调查问卷并打分。调查问卷由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每份调查问卷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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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住宅小区的业主满意度得分等于该小区所有反馈的调查问卷得分之和除以反馈的调查问卷总数量。反馈调查问卷总数量少于该小区业主总人数的25%,或者未建立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基础数据库的,该小区调查问卷得分为0分。业主满意度每年度调查一次,有效期截至下一年度产生新的得分结果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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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地记录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满意度、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监督管理信用信息系统中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信息和在管项目信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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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守信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市、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其下列奖励: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开展表彰活动时,优先列入表彰候选名单;推荐在“信用广州网”“信用广东网”和“信用中国网”公示;推荐给省、市、区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和相应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建议依法对其给予信用加分等奖励。(陈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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