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
来源 :中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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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0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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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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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安部消防局发布了针对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时刻注意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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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请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请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防止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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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负责人表示,扫墓祭祖,请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和燃放爆竹;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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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负责人要求,祭扫活动中,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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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人强调,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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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公安部消防局近日召开清明节消防安保工作视频调度会,分析通报当前消防安全形势,部署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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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清明节前夕,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民政、文物、宗教、旅游等部门,以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以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单位火灾防范措施、值班巡查是否落实到位;集中焚烧香、纸、烛的场所火源是否落实专人看管,是否及时清理可燃杂物,采取洒水湿化、现场监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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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分析评估,聚焦“高低大化”高危单位,紧盯室内儿童游乐场所、养老机构、幼儿园、寄宿制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约见一次重点单位法人,督促全部开展一次自查,全部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全部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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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住建部门继续深化高层建筑综合治理,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严禁带险作业、违规施工,最大限度降低外保温材料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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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春季防火特点和当地民风民俗,加大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和大风天及野外用火警示。要广泛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活动,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用火,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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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用》杂志记者 王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