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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残疾证”“吃空饷”背离法律与诚信

来源 :青岛全搜索电子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4-03 10:07 打印

3月25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754元后,盲人李久长反而闷闷不乐。虽然胜诉了,可自己的这事儿被“曝光”后,他担心,没有企业肯再雇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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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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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一项帮扶残障人士,鼓励企业雇佣残疾人士工作,促进就业公平的法定制度。企业采取“假用工”的方式,违背了法律规定,破坏了残疾人的就业环境,也助长了一些残疾人不劳而获的心理,阻碍了残疾人的自身发展,有悖于政府设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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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媒体频频曝出企业“租”残疾人证逃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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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残疾证”“吃空饷”背离法律与诚信。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执法、加强监督,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对残疾人就业保障制度作出调整,补上法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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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日起,财政部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尝试通过降低残保金征收标准减少企业 “假用工”收益。这对于企业、残疾人个体及全社会无疑都是一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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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盲人李久长的遭遇可以看出,政府要强化关爱残疾人的公共意识,完善优化残疾人就业环境、挖掘适合残疾人工作岗位的企业补贴政策,和企业共同创造更好的利于残障人士就业的环境,提供强大的就业保障和社会福利措施,提高其工作技能和自立自强意识,营造扶弱助残的社会环境,帮助残疾人士过上体面、快乐的生活,杜绝“租残疾证”“吃空饷”的歪风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