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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省水利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狠抓水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开展政务诚信、个人诚信、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等工作,为我省构建信用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r\n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一是深入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加强对水利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通过书面审查、组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或论证等方式,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职责。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严把规范性文件“法律关”。加强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二是做好信用信息公示归集公示工作。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上网公开制度,组织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作出行政决定7个工作日内通过省水利厅网站公开,并及时归集至“信用山东”网站。涉及企业的相关信息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同时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财政决算报告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指导作用,做好条目对应信息的及时公开和更新维护。对申请频率高并且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纳入主动公开范围。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照实际工作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好制度的评估、完善和清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r\n二、加强个人诚信建设。一是严把公务员“入口关”。严格遵守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明确职业准入道德标准,将对“德”的考察贯穿公务员考录、调任、遴选等全过程,凡是发现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法乱纪、不遵守社会公德行为的,或者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记录的,立即中止相关手续的办理。二是建立公务员信用评价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自律、受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人员台账,严格执行影响期规定。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将职业道德教育、信用宣传教育纳入厅干部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以水利大讲堂等培训班次为载体,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诚信意识。
\r\n三、加强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一是加强对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动态监管。开展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动态评价,以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对市场主体的各类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依据,开展对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开展动态评价,同时加大评价结果的应用,充分发挥评价的效能。二是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署的系列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按要求对涉及联合惩戒的市场主体在水利招投标中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在公共服务过程和市场监管中,同等条件下,对诚信守信者采取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中进行信用加分等支持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