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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海关企业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海关总署党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管理措施,努力提升守信企业“获得感”,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协同构建信用良好的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r\n下面,让我们“数说”2017年海关信用体系建设那些事。
\r\nNO. 1 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海关监管机制
\r\n2017年1月,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在全国海关关长会议上指出:“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开展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海关监管机制。”正式确立了信用管理在进出口监管中的核心地位和引领作用。
\r\n2017年10月,海关总署党组书记倪岳峰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会中指出:“要研究如何进一步发挥信用管理的核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违法失信企业惩戒措施,不断加大守法诚信企业优惠力度,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
\r\nNO. 2 褒扬诚信 惩戒失信 全力推进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
\r\n《中国信用》杂志(2017年第5期)刊登了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李国署名文章《褒扬诚信 惩戒失信 全力推进海关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文章从5大方面阐述了海关在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找准职责定位,深度融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履职担当,扎实开展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深化通关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海关监管体制;注重诚信培育,密切关企互信合作伙伴关系;扩大国际合作,提升海关信用体系建设国际影响力。
\r\nNO. 3 切实落实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
\r\n2017年3月,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33个部门签署了《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并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对外发布。海关失信企业将会受到加强监管、审核、检查以及限制性管理等39项联合惩戒措施。
\r\n截至目前,海关总署已参与签署26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2017年,共对来自税务、证券、财政、环保等7个部门的500余家失信企业实施了联合惩戒,下调了56家认证企业信用等级,限制一般信用企业申请成为认证企业,将上述所有企业进行风险布控,实施严密监管,切实落实联合惩戒措施。
\r\nNO. 4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即将修订实施
\r\n《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等相关信用管理制度正在修订中。将重点对认证企业和失信企业标准、信用管理措施等内容进行修订。此次将针对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运输企业、快件企业、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监管区域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形成1+N的企业认证标准,1为通用标准,适用于所有企业;N为专项标准,将结合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而制定,使相关标准更加科学、客观,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新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拟于2018上半年施行。
\r\nNO. 5 努力提升守信企业获得感
\r\n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实施以来,海关持续推进信用管理,为守信企业释放政策利好,特别是今年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以来,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的差别化管理效果明显,企业获得感不断增强。以企业进口查验率和通关时间为例,2017年1-12月,高级认证企业进口平均查验率为0.79%,一般认证企业为3.51%,一般信用企业7.26%,失信企业为93.98%;高级认证企业进口通关时间7.56小时,一般认证企业14.05小时、一般信用企业22.46小时,失信企业94.32小时。
\r\nNO. 6 严把企业认证质量关,动态调整企业信用等级
\r\n严把企业认证质量关。2017年,全国海关完成企业认证4400余家,其中重新认证3600家,实现对高级认证重新认证三年全覆盖,企业认证通过率为52.1%;完成新申请800余家,企业认证通过率为74.3%;动态调整企业信用等级,确保企业“能上能下”“应调尽调”。2017年,全国海关共调整企业信用等级6500余次,其中上调企业信用等级1100余次,下调企业信用等级5400余次。
\r\n为提升海关企业认证人员专业水平,2017年海关总署稽查司举办了2期认证人员实训班,培养了近500人的专业认证队伍。截至目前,共举办了8期企业认证人员实训班,有资质从事企业认证的专业人员已近2000名,海关企业认证专业队伍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