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企业质量信用报告使用渠道\r\n让守信者受益
来源 :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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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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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加快质量强省、助力“信用山东”建设,省质监局在本年度山东名牌产品认定过程中,提高了申报准入“门槛”,首次将企业是否向社会主动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作为申报认定的必要条件。山东省服务名牌认定,鼓励企业主动发布报告,并根据报告的质量状况,进行“奖励”。被第三方评为优秀报告的申报企业,可在我省名牌认定中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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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认定过程中,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雷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等1099家企业向社会主动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1099份,其中,被评为优秀报告的16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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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质量信用报告是规范企业信用的自我披露,每年发布一次,报告时间范围为上一年度,质量信用报告包括企业质量理念、企业质量基础、企业质量管理、产品质量责任、质量诚信管理等内容。自2013年起,省质监局已连续五年推动此项工作,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质量水平。截至目前,全省企业共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1691篇,其中,通过专家评审报给国家质检总局1453篇,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优秀报告100篇。报告数量和报告质量多年来均位居全国前列。此外,省质监局积极推进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的宣传。企业自主发布的企业质量信用报告,作为企业的质量信用信息,纳入“山东省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展示和宣传。用户只要打开“山东省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主页面,在“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任意一栏点击,输入正确的信息,就可以打开要查询企业的质量信用信息,左侧栏“良好记录”中的最后一项,就是企业质量信用自我声明报告,点击预览,便可全文查看,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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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省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发布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拓宽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使用渠道,充分体现报告的价值。并将评选出的优秀企业质量信用报告作为案例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等网站上广泛宣传,从而形成“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诚信氛围,助力“信用山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