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立零售商行业社会共治新模式
来源 :中国工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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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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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成都市商务委员会、成都市零售商协会、成都市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日前共同签署《社会共治合作备忘录》,推进建立零售商行业社会共治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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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共治合作备忘录》内容包括:成都零售行业社会共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为信息共享平台,对零售商场内有失信记录的经营者在进入市场和退出市场环节进行信用约束、联合惩戒;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和标注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予以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向市商务委员会申请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不得加入成都市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不得参与成都市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的信用评级、诚信示范企业评选、信用创建先进单位评选等活动,对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成都市各大零售商场开办责任主体方负责对本商场内参与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动态公示信息共享,对发现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或者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及时预警、提醒并要求立即改正;成都市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对社会大众及时进行动态公示信息共享,发布信用警示名录,提醒规避交易风险;成都市工商局按照行业协会和企业需求,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解读商品质量管理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从业者的诚信经营素质,增强从业者的诚信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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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零售商行业《社会共治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将有助于增强成都市零售商诚信经营意识,探索建立零售商行业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的社会共治监管新模式,充分体现“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协作监管理念,共同促进经营者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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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工商总局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社会共治试点单位,成都市工商局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积极发挥市场和社会作用,2013年由市工商局信用中心指导成都市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制定企业公共信用等级划分标准,针对民生重点领域,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目前,成都市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已陆续在房地产、家具、零售商等行业和30家社会组织试点开展信用评级工作。今年以来,成都市工商局在成都自贸区开展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诚信示范工作,引导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构建“四位一体”社会共治格局,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