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 农户信用等级高可无抵押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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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22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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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河南省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暂行)》日前印发,5个配套方案同时出台,分别从服务、信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及考评办法、专项基金支持等方面,解决农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助推全省贫困县如期“脱贫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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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明确,我省将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企业贷款获贷率、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信贷支持力度。脱贫攻坚期内,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县级财政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带贫企业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县级财政根据带贫企业带动贫困户数相对应的额度,按照年利率2%进行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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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乡镇金融扶贫服务站、行政村金融扶贫服务部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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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在全省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信用评级结果纳入贷款决策程序。信用等级高的农户,可享受小额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获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增加授信额度及利率优惠,贷款优先、额度放宽;建立失信“黑名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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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小额信贷准入条件,加强贷前审查、贷后管理,并严控资金用途。建立扶贫小额信贷熔断机制,对贷款不良率超过5%乡镇、贷款不良率超过7%的行政村,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暂停贷款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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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承担的扶贫小额信贷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对考评结果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在年度考评中出现重大问题、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依据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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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资本效应,探索扶贫新模式。20亿元的央企河南扶贫基金支持贫困县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我省贫困县的特色种养业、旅游业、加工业、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适当投资养老、医疗、健康等民生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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