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信用中国(山东东营)官方网站!今天是:
信用条例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保障

来源 :中国改革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7-25 09:21 打印

\r\n

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葛大维:近年来,在国家发改委和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上海探索形成了“三五三三”城市信用治理的基本框架:所谓“三五三三”,即按照“三统一”的工作导向;坚持“五位一体”的推进思路;形成基于“三清单”、覆盖“三阶段”的全过程信用管理模式,加快构建重点领域联合、重点区域联动这样的信用工作的格局。
\r\n

\r\n

一是牢牢抓住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这一核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基础,需要法治作为保障。今年6月23日,《上海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表决通过,58位常委全票通过,成为全国首部综合性的地方信用法规。该法规将于今年的11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单列“信用激励和约束”一章,倡导建设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信用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鼓励开展信用分类管理,严格限定严重失信行为和严失信名单的产生。强调惩戒措施应当同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相关联。

\r\n

二是紧紧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这一抓手。2014年4月,“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正式运行,信用平台是创新社会治理和优化公共服务的重要基础,为了推动公共信息信用归集和使用,上海首创“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管理的模式”,目前这一模式已在全国复制和推广。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7年版)》,全市已有99家单位向平台提供了45,933项信息事项,可查询数据3.15亿条,市信用平台月均向国家归集各类信用数据约40万条,目前已向国家累计报送数据634万余条。上海市信用信息平台按照信息枢纽、服务窗口、应用载体的定位已经建立了22个子平台和15个服务窗口。其中上海自贸区信用服务窗口是全国唯一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的窗口。

\r\n

三是进一步深化城市信用治理与创新实践的思考。加强《条例》宣传和政策解读,对信用立法背景、目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的阐释。结合上海申请获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市的机会,带动信用平台服务能力提升与行业供给能力的增强,启动市信息平台的二期工程建设。结合每年“诚信活动周”,组织开展信用典型案例的评选活动。

\r\n
\r\n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