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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信通”首期曝光20名“老赖” 禁乘飞机高铁不能办信用卡

来源 :大众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7-20 14:1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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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济南7月20日讯 今天,在“法信通·山东省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上线仪式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仰刚公布了首期20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及信息,其中包括15名自然人和5名公司法人。按照规定,这些“老赖”将被禁止乘坐飞机、高铁,并被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公司法人将被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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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发现,此次公布的名单中,包括15名自然人和5名公司法人。失信情形主要有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还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情况。其中,涉及金额最小的仅为3万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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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这些被执行人已经被有关执行法院审核、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记者发现,最早的发布于2014年8月4日。此次被确定为首期“法信通·山东省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后,这20名“老赖”通过平台向广大公众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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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仰刚说,对于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山东法院将联合相关职能单位和行业组织进行信用惩戒。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禁止乘坐飞机,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普通列车软卧;同时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失信被执行人为企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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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具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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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人(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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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志,顾杰,郭春富,以上三人为滕州市人民法院相关案件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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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燕,蒲晓亮,以上两人为莱州市人民法院相关案件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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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火鹏,胶州市人民法院相关案件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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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建伟,宁阳县法院相关案件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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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娜,新泰市人民法院相关案件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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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书君,高唐县人民法院相关案件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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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传旺,临清市人民法院相关案件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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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凯,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相关案件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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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纪国,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案件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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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震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相关案件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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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强,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相关案件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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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道峰,平阴县人民法院相关案件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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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人(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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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国弘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新泰公信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德州金太阳生态园有限公司、山东吉通科技制管有限公司、聊城市金羊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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