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探索检验检疫信用监管新路径
来源 :诚信镇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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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18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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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检验检疫局开展信用管理,落实差别化监管举措,引导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增强质量诚信意识,自觉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发挥信用管理在保障质量安全、保障国门安全、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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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广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在日常检验监管工作中,苏州市检验检疫局以信用管理为核心,实行分类管理,以合格假定、信用放行、事后监管、质量追溯、职能重组、流程再造为主要手段,针对不同的企业信用等级,结合产品风险分级、安全风险预警等因素,选择不同的监管方式,实施差别化动态管理。采用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后,50%的货物在服务窗口快速核放,实现零等待;40%的货物在口岸完成检验检疫综合查验工作,减少等待时间;10%的重点货物实施严格检验检疫,严控质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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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苏州市检验检疫局逐步建立了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系统内,利用“出入境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建立系统内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将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时上报省局,实施信用等级降类,进行诚信约谈,加严监管。对系统外,利用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失信信息,实现失信联合惩戒。2017年2月,按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对7家企业检验检疫信用等级降为D级,落实相应限制性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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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健全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苏州市检验检疫局制定了《苏州检验检疫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规范》,明确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要求,通过苏州市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的常态化开展,有力地推动了检验检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了信息公开的出入境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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