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拖欠5000元物管费,进了征信黑名单房子都买不成
来源 :重庆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6-14 09:36
打印
业主蒋某拖欠5000元的物管费迟迟不给,被告上法庭宁当老赖还是不给。前段时间,大渡口区法院执行法官意外接到蒋某电话,“我已经把物管费全给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蒋某想买房,因进了“老赖”黑名单中,征信有问题,导致他无法买房。
\r\n
5月27日,大渡口区法院执行局的陈法官一早就接到了被执行人蒋某打来的电话,称自己已把拖欠某物管公司的5000元物管费全部履行完毕。拖欠几年、数次催促都不缴的物管费居然主动履行了?蒋某接下来的话给出了答案:“麻烦陈法官你快点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来!”
\r\n
原来蒋某买房时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审查后拒绝了他的贷款申请,理由是他有执行案件在法院,其信息被最高人民法院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蒋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被迫还清了欠款。
\r\n
在确认蒋某已全部履行后,陈法官刚依法解除了其失信状态,就接到了第二个电话,是银行来核实蒋某案件执行情况的。得知其失信状态已解除,蒋某才顺利贷到了款项。
\r\n
贷款买房受限、购买机票受限、部队提干受影响……近年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已频频凑效,多点开花,取得了较好效果。
\r\n
“除了贷款受限,‘老赖’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都将受到惩戒。”陈法官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已经越来越广,“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体制和机制,大大压缩了“老赖”的生存空间,让其躲不过、溜不掉,最终不敢赖、不能赖。
\r\n
记者 唐中明 文
\r\n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