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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与省公安厅签订协作备忘录 构建失信联合惩戒和执行查控协作机制

来源 :山东法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5-02 11:15 打印

本报讯(记者  闫继勇) 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信息难查、下落不明或财产难找等困扰执行工作的问题,随着4月25日省法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解决执行难协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协作备忘录》),将得到有效解决。 两家机构通过协作备忘录的形式明确了信息互通、执行强制、 查人找物等工作衔接和协作机制,使“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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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备忘录》明确,公安机关主要协助人民法院履行六项职责:一是协助查询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住宿信息、出入境证件信息。二是协助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由法院向当地同级公安机关提供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拘留(传)决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公安机关配合查询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三是协助查控车辆。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发现车辆正在运行中的,可以先行控制,并立即通知人民法院。四是依法收拘被拘留人。拘留所要提高收拘效率,依法快速办理收拘手续,确保衔接工作顺畅。五是协助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六是对人民法院移交的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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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协作备忘录》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各确定一至二名联系人,保持良好沟通,各地法院和公安机关还将探索通过信息化途径传送相关信息,细化有关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