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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管探索对接信用系统

来源 :大众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4-10 09:12 打印

□记者 付玉婷 报道\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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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4月7日讯 新广告法实施一年多,各种“扰人”的虚假夸张广告仍未销声匿迹。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广告管理工作电视会上获悉,我省正探索改革广告评价体系,逐步建立让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等违法虚假广告的责任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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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省先后组织了七类专项整治,全年查处广告违法案件859件,实现罚没款2792万元;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监测数据显示,去年我省严重违法广告条数、条次和时长同比均实现95%左右的大幅下降。总体向好,可问题也不少,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都出现一些新的广告违法形态,案件查处难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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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一些地方,打开收音机自动搜索,不一会儿,“包治百病”“大型减免”等内容就钻进耳朵,还有时正听着正规频率,忽然就换了内容。这其实是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播送的“黑广播”搞的鬼。“但群众往往不清楚,很容易信以为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一位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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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更是虚假违法广告的重灾区。像是发布在微信公众号等小圈子里的违法广告正在增加,但若非有人举报,监管部门的广告监测平台还很难触及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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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信用监管在许多领域已被证明是一种震慑力更大、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手段,针对广告监管当前存在的问题,省工商局上述负责人表示,我省将先行探索将广告信用评价与国家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对接,对进入系统的具有市场主体身份的媒体,一旦发现存在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除向社会公示,还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一系列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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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项工作刚刚起步。近一年来,省工商局每月在官网上公布地市级以上媒体虚假违法广告发布数量并给予相应信用评级,各媒体重视程度明显提升。数据显示,全省已有263家市级以上媒体纳入信用评价范围,评价结果还被纳入到文明单位评选、文明城市测评和平安建设综治考评体系。\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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