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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放大招 36项举措打击老赖

来源 :成都商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7-03-31 09:22 打印

3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由成都市发改委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等49个市级部门联合签发的《成都市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明确的限制措施,将全面限制老赖的生产、经营活动,压缩其生活、生存空间,使其处于“一处失信,处处被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境地,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据成都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子厚介绍,该《备忘录》共包括11大类36项举措,涉及限制任职资格、限制贷款、限制高消费、限制招投标、限制出入境等多个方面。如: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董事、监事、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有股权派出或推荐的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的,按照有关程序依法免去职务;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社会组织机构负责人,不能被招录为公务员,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备忘录还规定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具体规定有关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文明单位、慈善类奖项评选,已评选的予以撤销。备忘录还强化对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限制。明确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王晓燕 邵鹏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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