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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何 玲
\r\n□ 实习记者 岁正阳
\r\n对D级质量失信企业,将列入“黑名单”管理,实行特别监管,每月巡查一次,提高抽检频率,及时纠正和查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屡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从重从严查处,并实施案后重点跟踪检查。同时,实行失信惩戒机制,在涉及评优推先、示范企业(社、场)、龙头企业评选及项目扶持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为打造正向激励、违法惩戒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环境,江苏南京建立了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r\n近年来,随着国民消费升级的步伐加速,如何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商品安全已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值得关注的是,2016年10月,一份关于惩戒质量失信文件的出台,更是彰显了我国政府对质量管理的决心。这份由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质检总局等26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提出通过跨部门合作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这是质量治理的一次重大协同创新,也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的又一重要举措。
\r\n信用为先 下好质量“先手棋”
\r\n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因为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其中产品质量低劣及制假售假等质量失信行为造成的各种损失至少达2000亿元。
\r\n“近年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至今仍然让百姓心有余悸,给社会留下了巨大的隐患。所以,对质量失信必须采取联合治理和系统应对。”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表示,这份由26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备忘录》将直接警示质量失信者,促使质量失信者自觉遵守相关质量法律法规,形成强有力的信用监督合力。
\r\n记者注意到,将信用与质量挂钩,这并非第一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在首届中国质量(北京)大会上强调,要紧紧抓住质量诚信这个“牛鼻子”,加快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把诚信守法作为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完善质量诚信体系,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发展先进质量文化。
\r\n与此同时,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以质量诚信铸就“质量强国”的目标也逐步明确。
\r\n2016年8月发布的《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提出,将用5年~10年的时间推动中国装备产品产业迈向中高端,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同年9月发布的《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消费品整体质量要得到明显提升,重点领域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
\r\n值得注意的是,为贯彻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攻方向是提升供给质量”的相关部署,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又正式发布了《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这是着眼于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统筹布局、综合施策,是全国质检系统“十三五”时期推动质量品牌提升的行动纲领。“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就是这部规划中提出的7项主要任务之一。
\r\n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吴清海表示,重视质量诚信建设是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质量诚信建设是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重要基础,全社会都应切实把质量诚信建设摆到重要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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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互通 化解信息“不对称”
\r\n信息公开与共享也是实现联合惩戒的手段方法,其本身也是联合惩戒的措施之一,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因此,《备忘录》在实施方式部分特别强调,国家质检总局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签署《备忘录》的相关部门提供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动态更新。同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质检总局政府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
\r\n对信息公开与共享这一部署及时作出有力回应的,当属湖北省武汉市质监局。2016年7月,湖北省武汉市质监局发布《2016年上半年产品质量失信“黑榜”名单》,将16家产品质量失信“黑榜”企业公之于众,同时宣布拟注(撤)销46家获证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此举在武汉市乃至湖北省企业界引起极大反响。此外,武汉市质监局积极探索“互联网+质量监管”,启用了“产品质量监督风险预警平台”,2016年上半年共监测质量信息87.4万余条,提取安全风险信息1.4万余条;广泛收集舆情、媒体报道、全国质量报告、微博微信等信息,定期发布《质量安全分析预警》信息指导监管,实现了产品质量由事后监管转向事前研判、预警、处置、介入管理,做到关口前移,监管有的放矢。
\r\n同样践行《备忘录》里信息公开与共享要求的,还有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实名制身份识别标识,集中采集企业的基本信息,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等资质信息,政府质量奖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等良好行为记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违法违规记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社会信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将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与相关部门的信用档案实现资源共享,在共享其他部门信用信息、强化质量监管的同时,推动相关部门在行政管理方面使用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建立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r\n“联合惩戒须将具备交换共享条件、已建立信用信息系统的部门和已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省(区、市)连接起来,实现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曾深刻指出,要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化解“信息不对称”难题。
\r\n联合惩戒 打好质量“攻坚战”
\r\n2016年12月29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对注册地在福州的71家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其中,7家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信用堪忧,被评定为最低级D级,并被列入重点监管和限制名单。具体为福州永泽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福州聿宏电梯有限公司、福州裕隆兴电梯安装有限公司、福州友逵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安圣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福州奥杭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福州东生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7家单位。
\r\n据了解,被评定为C级和D级的单位,将被实施向社会公告其不良信用等级、约谈负责人、暂停办理新增电梯维保业务等重点监管和相关限制措施,并要求限时整改。
\r\n针对质量诚信,辽宁也放出了“大招儿”。2017年1月3日,《辽宁省企业质量信用分类规则(试行)》正式出台。根据企业质量信用程度高低,划分“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在全省探索建立起监管有力、惩戒有效的质量诚信体系。
\r\n据辽宁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质量信用分类将质量信用信息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部分,以定性指标作为质量信用分类的基础,以定量指标进行计次累积调整。综合两方面指标,形成质量信用分类结果。按质量信用程度从高到低,将企业质量信用分为A、B、C、D四个等级。
\r\n“我们将根据企业质量信用程度,按照鼓励诚信、扶优限劣的原则,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基本守信企业以激励与帮扶为主,对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建立惩戒机制。”这位负责人说。
\r\n随着《备忘录》的出台,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对质量领域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打击质量失信,就必须多部门联合起来,补齐短板,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形成合力,让质量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真正体会到巨大失信成本带来的切肤之痛。”国家发改委财金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r\n随着质量失信惩戒机制的加快推进,被纳入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名单将对个人和单位产生重要影响,只有建立起完善而有力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才能改变过去失信收益高于守信收益的不正常现象,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出现,才能真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整个社会的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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