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加快推进我市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 :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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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11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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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港口与口岸局制订并发布《大连市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市港口与口岸局表示,《办法》将我市从事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勘察、工程咨询和招标代理等单位全部纳入信用信息评价管理范畴,并对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主要内容进行明确阐述。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勘察、工程咨询和招标代理等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并对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应用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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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出台《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自律的相关精神。《办法》的制订依据了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厅关于水运工程建设等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了大连市水运建设市场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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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强我市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从业单位市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保障水运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我市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市场运行和监管环节中综合运用的有效途径,完善我市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提升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应用和管理水平,提高行业管理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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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全市水运工程相关单位更好了解和掌握《办法》的相关内容和操作流程,2016年9月27日,市港口与口岸局组织各区市县、先导区港口口岸主管部门和全市水运工程相关企业召开《办法》宣传贯彻培训会议。对《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逐条解释,对《办法》中所涉及的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勘察、试验检测、招标代理等单位的填报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参会人员所提问题进行现场答疑。通过培训,参会人员对《办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纷纷表示在以后的从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办法》规定,自觉规范从业行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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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港口与口岸局将依据《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年度信用评价工作,并适时开展信用行为检查,及时处理失信行为,维护我市水运建设市场的公平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