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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梦雨
\r\n□ 实习记者 吴 限
\r\n又是一年“双十一”网购狂欢节,截至11月12日零时,2016天猫“双十一”全球狂欢节交易额定格在1207.48亿元,正式迈入“千亿时代”,刷新了单日全球零售的历史记录。广大消费者在网购节中纷纷下单、“剁手”的同时,也有着这样的困惑:销售数量属实吗?信誉评价可靠吗?会不会买到假“爆款”?在这些问题背后,“炒信”无疑是始作俑者。但是今年我们看到,针对这些问题各政府部门和电商平台都在频频出招积极应对。
\r\n各部门频频出招
\r\n\r\n\r\n反“炒信”行动竞相开展
\r\n所谓“炒信”,就是利用网络虚拟交易炒作信用,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刷单。这种伴随着网络购物出现的现象,越来越呈现出职业化、专业化、产业化的特点。由于监管的缺失,“炒信”野蛮生长的态势日益突出,从网店刷单到快递发空包裹,一条靠“炒信”忽悠消费者的灰色产业链业已形成。
\r\n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在一些星级很高的网店选购商品,以为买的是广受好评的爆款,收到的却是以次充好的差货。“信用等级评价原本是要帮助消费者甄别店家,现在却成了一些不法商家吸引顾客的伎俩。”网购达人王女士说。“炒信”不但严重扭曲电商的信用评价机制,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r\n今年的“双十一”,和往年比起来,有点不一样,由政府部门主导,国内各大电商平台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一系列反“炒信”行动,在“双十一”前后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r\n在“双十一”前,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速运等8家公司签署了《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开始内部共享炒信信息,已整理出第一批炒信名单在“双十一”期间进行重点监测。
\r\n近日,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签署印发了《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明确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共享“炒信黑名单”信息,并在参加联合行动的企业内部对“炒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具体包括:限制新设立账户、屏蔽或删除现有账户、限制发布商品及服务、限制参加各类营销或促销活动、扣除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限制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限制账户权限权利、在搜索结果中标注风险、限制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入驻电子商务平台、辞退并通报建议同业机构不予录用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从业人员、查封或删除社交媒体账号、限制网络广告推广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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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整治力度加大
\r\n\r\n\r\n刷单呈现新特点
\r\n“一看信誉、二看销量、三看好评。”不少网购一族在网络上选购商品时都坚持这样的标准。“工作比较忙,平时的生活用品,基本上都是通过网络购买。”一位资深的“网购族”表示,“其实,如果仔细看还是能看出端倪来的,但是如果购买一件简单的商品就需要做这么多甄别,很浪费时间。”
\r\n据《工人日报》报道,“卖家要刷信用,目的无非就是提高销售量。销售量通常根据客户的搜索行为和习惯来走。”一位做竞价排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作为电商平台特色之一的信用评级制度主要建立在销售量基础上,其基本原理是根据卖家获得的好评数进行信用积分。销售量、好评数的多寡不仅决定了卖家的信用级别,也决定其在搜索引擎上出现的概率。对于一些后入场的中小网络商家来说,如果不使用刷单、好评返现等非常手段积累信用,可能会因为没有顾客浏览而“坐以待毙”。
\r\n随着对网购环境整治力度的加大,刷单也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一位网购消费者对记者说,自己对某个网店销售的某商品作了差评,但没想到一个多小时后就被淹没在了“水军”的好评中。随着电商的迅速发展,除了一些网购平台会“炒信”,一些服务评价类网站也加入到了“炒信”的行列中。尽管严打在行业内屡次开展,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参与“炒信”的人和企业会进行技术创新。
\r\n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曾文涛律师表示,刷单属于违法行为,其一,店主通过刷单提升信誉和商品好评数,会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作出非理性购物选择,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其二,刷单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其他网店而言,通过违法手段获得经营优势,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r\n多方联合发力
\r\n\r\n\r\n共建网络交易长效机制
\r\n“‘炒信’无关产品的品质,不管产品优劣都能让店铺信誉刷刷地上涨,让消费者在这种‘假信誉’的铺垫下,对产品有了信任,有了一种购买的欲望。”网民“刘明月”的留言说出了广大网购消费者的心声。如何更快更有力地破解“炒信”问题,重建买家与卖家之间的信任,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在此过程中,“联合”二字尤为重要。
\r\n“反‘炒信’不能是电商单打独斗,需政府、企业联合发力;这一机制通过制度、技术措施保护商户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鼓励广大市场主体对‘炒信’行为进行举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r\n消费者也是治理“炒信”的重要参与者。遏制“炒信”行为,需要企业和消费者共同行动,实现社会共治,构建促进网络交易健康发展的常态长效机制。引导消费者,一方面不参与网络刷单,另一方面不要被低价迷惑而盲目下单。在比较价格的同时,还要特别查看经营者的信誉度、商品生产者信息、商品品质描述、商品评价等综合信息;多些理性分析,遇到虚假信息、交易欺诈等现象要及时申诉、投诉,维护合法权益。
\r\n针对“炒信”行为的跨地域特性,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指出,这给监管部门治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需要各地监管部门联合打击。
\r\n“在杜绝‘炒信’行为的过程中,唯有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各尽其责,严格依法行事,多方发力多方共治,才能让‘炒信’现象彻底绝迹,让网购真正便捷可靠。”希望在不久的将来,网友“茉莉花开”的愿望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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