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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部门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

来源 :北京市工商局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6-08-05 09:06 打印

为进一步强化各类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2015年7月起,市工商局在工商登记环节推行市场主体“五项承诺”,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一年来,超过26万户市场主体作出了准入前信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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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的有关精神,市工商局在前期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照前承诺制度的基础上,在工商登记环节推行市场主体“五项承诺”,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自2015年7月起,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签署承诺书,承诺依法合规取得主体资格,诚实守信从事经营活动,认真履行法定责任义务。通过明示法律规定、提示责任义务、警示违法后果,加强事前登记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机结合。一年来,超过26万户市场主体作出了准入前信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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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依法准入、诚信经营的主体责任,对促进和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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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工商部门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