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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把信用监管作为激发建筑施工企业活力的重要抓手,制定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严格规范开展信用评价,助推全市建筑业驶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今年以来,全市有1家民营企业晋升特级资质,实现了特级资质“零”的突破;还有4家企业晋升一级总承包资质,21家民营建筑业企业被认定为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是规范信用信息采集。科学设定信用信息种类,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均由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严重不良信息组成。采集依据一般包括有关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住建部门或相关单位的通报、处理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企业依法承接的施工业绩信息等。优良信用信息由市场主体自行提报,市场主体未提报的在信用评价时不予采用。不良信用信息实行告知制度,由信用评价具体实施单位送达参评市场主体。
二是严格信用评价流程。建立“提报—县级初审—市级复审—公示—计分—公布”的评价流程,施工企业自主提报施工业绩信息,县级住建部门进行初审,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审核确认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转入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按照评价周期,动态计算出企业信用评价得分,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根据得分情况公布参评企业的评价等级。期间,企业对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供有关证据,经核查属实的予以修正并重新公示。在最新一期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共1406家企业参评,评出AAA级252家,AA级145家、A级975家、B级18家、C级16家。
三是实施信用信息修复。为加强动态监管、支持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建立了信用信息有效期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建筑施工企业的优良信用信息有效期为3年;不良信用信息有效期为1年,并不得低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在有效期满后不再计分,转入信用档案长期保存。自东营市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以来,已有48条不良信用信息到期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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