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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近年来,东营市着眼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聚焦市场主体“注销难”问题,着力构建简便、快捷、高效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畅通市场主体“退路”,有效促进市场“新陈代谢”和结构优化,赋能经济运行质量提升、市场经济活力充分释放。
一、“健全制度”企业注销更便利
东营市自2017年3月1日起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自愿申请简易注销。2021年将适用范围拓展至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让更多企业分享改革红利。公告期由法定45天压缩至20天,简易注销耗时减少一半以上。建立容错机制,对于因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股权被冻结、出质、企业所属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等情形终止简易注销的企业,在上述异常状态纠正或消失后可再次申请简易注销。
二、“全程网办”企业注销更便捷
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上线企业开办/注销“一窗通”系统,企业注销实现“全程网办”。一是网上提交申请。企业只需登录“一窗通”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和自然人混合签名功能,在线完成简易注销申请。二是精简申报资料。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下载承诺书,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无需登报公告,公告期满20日且无异议,即可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免于到登记部门办理清算组备案、报纸刊登清算公告等传统流程。不再收缴营业执照正副本,改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三是线上共享联办。企业申请信息同步共享至税务、社保、医保、商务、海关等部门,税务部门清税证明共享至登记机关,社保、医保部门依据登记机关推送的注销信息自动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改变以往需跑若干部门、分别提交材料的情形。
三、“多元服务”企业注销更简易
一是“一件事”“集成办”。梳理企业注销“零基础”模板及《企业注销指引》,将服务指南、受理规范、审批标准“三标统一”,按照“一事思维、一链办理、一照汇集、一码通行”原则,推出企业注销“一件事”集成办,将涉及的营业执照、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银行账户的注销撤销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即时办结”。二是“拓展渠道”“就近办”。开展涉企审批服务“政银合作”,市场主体设立、注销业务入驻全市21家银行机构126个营业网点,占银行金融机构总数的67.7%、网点总数的19.5%,覆盖12个乡镇(街道),占乡镇总数的46.2%。积极推进“跨域通办”,与省会经济圈6城市、济宁签订“跨域通办”协议;在全省率先推出远程可视化“政务晓屋”,以不见面、非接触、云端批的形式,为企业群众提供远程“面对面”服务。目前,全市已部署“政务晓屋”21处,覆盖所有县区和偏远乡镇,市域内及与9省21个城市实现“跨域通办”。三是“帮办代办”“贴心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完善帮代办服务制度,为涉企审批服务提供政策咨询、线上指导及领办、帮代办服务,提升服务的个性化、精准性和贴心度。
四、“府院联动”破产企业退出更顺畅
为优化破产企业退出机制,法院与登记机关密切协作,出台了《关于推进破产企业退出市场工作的实施意见》。一是建立企业破产和退出状态公示制度。破产企业申请受理后,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破产程序启动、种类、切换、终止、管理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企业破产状态及时公示。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以及重整或和解程序终止前,未经破产案件审理法院同意或管理人申请,登记机关不得办理企业登记事项变更手续。二是推进破产企业简易注销。法院依法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后,破产企业管理人可凭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申请办理破产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简易注销。申请简易注销的破产企业营业执照或公章无法缴回、遗失或者未能接管的,可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营业执照、公章作废声明或在报纸刊登公告,破产企业或管理人可不再补领营业执照。三是规范企业变更股东登记。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导致股权权属发生变化,管理人可凭重整计划、批准重整计划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材料,按照企业登记机关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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