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信用东营>>东营动态
\r\n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结合开发区实际,坚持“四个明确”全力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采购意向公开主体和渠道。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负责公开,公开的渠道为“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同时,有条件的部门可在其他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本单位的采购意向。
二是明确采购意向公开范围。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均在公开范围内。
三是明确采购意向公开内容。采购意向公开具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
四是明确采购意向公开时间。按照省、市财政部门文件精神,我区自2021年6月1日期实施意向公开工作,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
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做好政府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
\r\n